2分支机构成立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确定为非独立核算属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业务,可以统一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属于独立核算的税务登记业务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3。
要有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国地税 税务登记证 ,代码证复印件 再带上分公司的 租赁合同 场地使用证明或 房产证 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分公司的营业执昭及代码证有原件的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都这些资料了先。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
4在表上“所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处填上分公司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5如果分公司有公章,将打印出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并将分公司公章盖在此副本上以示分公司备案过如果没有公章,请纳税人保存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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