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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一般纳税人如何注销税务登记?

  答: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向税务机关填报《清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在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资料:

  (1)《清税申报表》3份。

  (2)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3)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

  2.问:企业自有商业用房用于出租涉及的税种有哪些?

  答: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等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

  3.问:建筑工程收到预付款,可以开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预收款吗?

  答: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也就是说可以。

  4.问:房东给公司开具的房租5%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吗?

  答:房租发票可以用来抵扣。

  5.问:我公司收到一家权益性投资公司的现金分红,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收到分红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6.问:房屋租赁按5%简易增收,发生的与租赁服务相关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答: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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